《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荷蘭國家計量院計量器具型式試驗報告相互承認協議》簽字儀式在南京舉行
5月12日,在<2012中國國際衡器展覽會>舉辦現場——南京國際博覽中心,舉行了《國家質檢總局與荷蘭國家計量院計量器具型式試驗報告相互承認協議》簽字儀式。國家質檢總局計量司韓毅司長和荷蘭國家計量院Arjan van Breukelen先生分別代表國家質檢總局和荷蘭國家計量院在協議上簽字。
中國歷來十分重視與荷蘭的計量合作。1999年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荷蘭國家計量院在中國深圳簽署了頭個非自動衡器型式試驗結果的相互承認協議。2006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與荷蘭國家計量院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荷蘭國家計量院型式試驗報告相互承認協議》,在協議框架下,中荷雙方積極開展了非自動傳感器、稱重傳感器和傳感器儀表的互認協議的執行工作。此次中荷雙方將互認協議范圍再次擴大至非自動傳感器、稱重傳感器、傳感器儀表和自動傳感器,將大大減少重復試驗所帶來的時間和成本,有利于兩國計量器具產品的貿易發展。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孫春雷副局長、中國傳感器協會劉國經秘書長等嘉賓共同見證了協議的生效。此次互認協議的簽署是中荷計量合作的重要舉措,標志著中荷計量合作邁出了新的一步,必將給兩國計量器具制造商帶來更多實實在在的實惠和便利,對未來兩國計量合作及傳感器制造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